唐家三少呼吁加强AI网文治理,标识落地面临技术与规则双重困局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迭代,正在改变网络文学的创作生态与治理格局。如何在技术应用与原创保护之间寻求平衡,已成为行业亟待回应的现实课题。
核心事实
艾媒网(iiMedia.cn)获悉,9月9日,知名网络作家、北京市作协副主席张威(笔名唐家三少)在公开平台发文,指向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技术正对网络文学领域发起前所未有的双重冲击,引发业界对文字内容治理路径的高度关注。
这一冲击的产生与AIGC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张密切相关。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AIGC核心市场规模从2022年的11.5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805.8亿元。随着技术迭代加速,2026年及2027年市场规模预计分别攀升至1665.3亿元和2317.6亿元,至2028年预计突破2767.4亿元。市场的爆发式增长为技术滥用提供了土壤,也使得网络文学领域的治理挑战愈发严峻。
一方面,AI洗稿从早期简单的“复制粘贴”升级为隐蔽性极强的“智能解构重组”——不法分子将爆款作品的叙事骨架拆解剥离,借助大语言模型重新填补血肉、替换表述,短时间内即可批量炮制出看似全新的文本。
据张威透露,当前技术手段下48小时内即可生成高达500万字的仿作,其生产效率之惊人、伪装手法之隐蔽,令传统的人工比对与查重机制几乎失效。
另一方面,大量缺乏思想深度、艺术价值与人文关怀的批量生成文本,即所谓“AI泔水”,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涌入各大网文平台,通过蹭热点、堆字数、拼桥段等方式疯狂挤占推荐位与流量资源,严重挤压优质原创内容的生存空间。
张威将AI洗稿定性为“对创新精神的系统性扼杀”,而将低质AIGC文本比作无形的“生态侵蚀剂”,认为其正在对互联网信息环境造成结构性、系统性的污染,长此以往将动摇网络文学产业的根基。
平台行动
面对AIGC技术对原创内容秩序的猛烈冲击,国内主流网文平台早已未雨绸缪,相继展开多轮专项治理行动,试图在技术红利与内容质量之间筑起有效的防火墙。
2026年2月,番茄小说率先发布针对AI批量量产水文的专项治理公告,明确将滥用AI工具批量生成、机械拼凑内容列为严重违规行为;截至7月,该平台累计拒绝签约AI生成类低质书籍高达16万本,处置违规书籍近5.4万本、封禁违规账号5621个,展现出强力清理低质内容的决心与执行力。
与此同时,行业头部起点中文网于2026年4月向全体签约作者发布公告,旗帜鲜明地反对利用AI或其他自动化手段替代真人完成核心内容产出、干扰正常创作秩序的行为,并配套出台涵盖暂停推荐、撤下榜单、屏蔽作品乃至直接下架等梯度化惩戒措施。
8月,起点进一步下榜一批被认定为违规的AI生成作品,并在近期通过调整更新字数上限等机制设计,试图引导作家回归创作本质,依靠故事创意、人物塑造与叙事质量取胜,从而在流量分配机制上阻断AI文投机取巧、野蛮挤占原创资源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平台治理的升级也折射出网络文学产业对内容质量焦虑的加深。在免费阅读模式与算法推荐机制主导的市场环境下,AI水文往往能够通过高频更新、套路化叙事快速攫取流量,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起点近期限制更新字数的举措,本质上是对这一畸形竞争态势的纠偏,试图将竞争焦点从“更新速度”拉回“内容质量”。然而,尽管各大平台治理手段日趋严格、规则持续细化,AI生成文字内容的精准识别与公平处置仍面临诸多现实瓶颈,治理成效与行业期待之间尚存差距。
落地难题
将于2025年9月正式施行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虽从法规层面要求AI生成合成内容履行主动标识义务,但文字类AIGC的标识落地远较视频、音频等领域艰难复杂,其实际执行面临技术与传播层面的双重困境。
来源:新华网
视频作为单一打包文件,隐式或显式标识可绑定文件本身,在传播链条中难以被轻易剥离;而文字载体的传播特性决定了其具有极强的可编辑性与易篡改性——读者仅需一键全选复制,文末的“AI生成”标注便可被轻易删除,Word或TXT等常见格式在跨平台复制粘贴后,原有的文档元数据往往随之丢失,导致大量AI生成的文字内容在二次传播中“隐身”,既无法被普通读者有效感知,也难以实现全链路的溯源追踪。
更深层的治理困境在于人机协作边界的极度模糊:目前行业内基本认可利用AI查询资料、校对文字、润色语言等属于合规的辅助范畴,而AI生成完整正文则明确属于违规,但二者之间的灰色地带却异常巨大且缺乏评判标准——AI撰写故事大纲是否越界?AI完成初稿后由人工进行多大比例的修改方可视为原创作品?
起点五级作者“山居岁寒”此前便遭遇过使用AI查询军事装备、历史事件等创作资料,却被平台系统提示“相关资料太多”的尴尬处境,折射出当前审核机制的机械与粗放。
此外,现有商业化的AI检测工具在准确率与可靠性方面尚存争议,其对改写深度较高的洗稿文本识别率偏低,同时又存在误伤原创作者的风险,进一步加剧了平台治理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文字标识的另一难点在于其展示形式的侵入性争议。
与视频可在画面角落添加半透明水印不同,文字作品若在正文中插入显性标识,极易破坏阅读体验的连贯性与沉浸感;若采用页眉页脚或元数据形式的隐性标识,又难以抵御最简单的复制粘贴操作。
文字AIGC因标识易被剥离,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成为《标识办法》落地中较为棘手的环节,这对监管部门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综合评价
针对当前网络文学面临的AIGC治理困局,唐家三少提出三管齐下的应对之策:一是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创作者共同体对AI滥用的抵制共识;二是完善法规与技术标准,推动构建适应文字传播特性的标识与识别体系;三是聚焦青少年保护,防止低质AI内容对未成年人认知与审美造成不良影响。
他特别呼吁补齐文字领域AI标识的制度与技术短板,积极借鉴视频领域的先行经验,探索让AI生成文字内容在传播全流程中“亮明身份”的可行路径。然而,网络文学AI治理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一场涉及技术识别、法律界定、平台责任与创作伦理的系统性马拉松。
监管部门需针对文字载体的特殊传播属性,制定更具可操作性、更细颗粒度的技术标准与实施细则,明确人机协作的合规比例与认定规则;平台方应在审核机制、作者服务与申诉渠道上持续创新优化,避免“一刀切”式管理误伤合规创作、寒了原创作者的心;行业组织与法律界则需尽快搭建透明、公正的争议仲裁机制,为创作者提供清晰的合规指引。
构建起覆盖创作、发布、传播、消费全链条,且具备可追溯性与可落地性的综合治理体系,有助于在利用AIGC提升创作效率的同时,维护网络文学赖以发展的原创精神,并降低海量低质内容对该数字文化产业造成低质内耗与创新乏力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