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首设自动驾驶专章:智驾“舒适期”终结责任归属成焦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首次为自动驾驶设置独立章节,核心条款明确功能激活状态下由车企承担违法处理责任。这一立法动向表明中国智能驾驶产业正从“技术优先”阶段转入“权责对等”阶段,行业运行逻辑面临系统性重构。
在权责体系亟待重塑的同时,中国自动驾驶的整体技术演进格局也正经历深刻变革。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发布的《2025年中国无人驾驶汽车行业市场环境分析及消费行为调查数据》显示,2022-2030年中国不同驾驶等级的渗透率呈现自动化程度持续提升、高阶自动化逐步突破的演进趋势。2022年以低阶自动化为主,高阶空白;2025年L2将成主流,L3起步突破;2030年高阶自动化加速渗透,自动化成绝对主流。到2030年,自动化等级(L2及以上)渗透率将达85%,其中高阶自动化(L3及以上)占比35%,反映出“从辅助驾驶到部分自动化,再到有条件/完全自动化”的产业升级逻辑,技术成熟度、政策支持与消费接受度共同推动驾驶自动化成为汽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立法破局
艾媒网(iiMedia.cn)获悉,2026年8月25日,中国智能驾驶产业迎来一个没有新车发布、也没有路测视频刷屏的平静工作日,但这一天将被载入行业发展史册——《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首次专门为自动驾驶汽车设置独立章节。
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
核心条款明确:在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或车辆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时,仍按普通汽车进行管理;而当自动驾驶功能激活后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这一立法动作看似只是增加了几条法律条文,实则表明中国智能驾驶产业走过了长达十年的“技术优先”舒适期,正式迈入“权责对等”的法治化新阶段。
草案的提请审议,不仅回应了L2级辅助驾驶渗透率已突破70.5%、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开始在特定区域上路的市场现实,更回答了行业长期回避的核心命题:当机器真正接管方向盘,法律责任应当如何分配。
十年狂奔
过去十年,中国智能驾驶产业的核心叙事始终围绕技术突破与规模扩张展开。
2015年前后,自动驾驶尚处于早期研发阶段,行业最朴素的任务是“让机器把路看明白”。彼时,感知、定位、预测、规划与控制构成了一套经典的流水线式技术架构。然而,自动驾驶的颠覆性在于,将常见场景做到90分并不足以支撑商业化,影响系统安全上限的往往是那剩余的10%极端场景——抱着纸箱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掉落在高速路上的轮胎、训练数据中从未出现过的异形工程车。
为了攻克这些无法在办公室穷举的长尾问题,以Momenta为代表的企业建立了“量产—数据—模型—再量产”的闭环飞轮,通过大规模上路车辆采集真实路况数据,持续反哺算法迭代;而以地平线为代表的芯片企业则从底层算力入手,在功耗、成本与车规级可靠性之间寻找平衡,为越来越复杂的神经网络提供车载计算平台。
2021年后,技术积累开始转化为市场爆发:高速NOA、城市NOA、自动泊车、记忆泊车等功能相继普及,车企与供应商的目标高度一致——不断扩大系统接管范围,提升装机规模。但当技术无限逼近甚至部分替代人类驾驶权时,一个被推迟的问题终于浮出水面:机器犯错时,谁来承担后果?
权责重构
此次修订草案的审议,正是对这一后果的制度性回应。
不过,业界普遍关注的“自动驾驶出事故由车企兜底”的通俗解读,实则过度简化了立法的复杂性。草案目前明确的条款主要针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主体,而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民事赔偿分配以及产品责任追究,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
一名资深汽车法律专家指出,行政违法责任的归位只是第一步,未来在民事侵权领域,仍需区分是系统缺陷导致的事故,还是用户不当操作或外部不可抗力引发的结果;而在产品责任层面,涉及整车厂、芯片供应商、算法提供商、高精地图服务商等多方主体的责任划分,尚需配套的司法解释与行业标准进一步厘清。
尽管如此,将车企与进口企业明确列为功能激活状态下的违法处理对象,传递出强烈的立法信号:谁提供自动驾驶功能,谁就需要为功能激活状态下的公共道路行为承担首要法律责任。这一规定将倒逼企业在宣传口径、功能边界设定、用户接管机制设计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反思,终结长期以来“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概念混淆导致的用户认知误区。
拐点已至
从产业发展的历史维度审视,2026年8月25日或许将成为中国智能驾驶的分水岭。
在此之前,行业的竞争逻辑是尽可能扩大技术边界,将更多驾驶权从人类手中移交给机器;而在此之后,竞争的底层逻辑将叠加一层制度约束——任何技术的上车都需要先回答“出了问题谁负责”。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意味着购买搭载高阶智驾功能的车辆时,将获得更清晰的权责预期;对于产业链而言,软件算法、硬件芯片与整车集成之间的责任界面将被重新切割,供应商与主机厂之间的商业合同条款势必面临重构。
需要强调的是,目前草案尚处于初次审议阶段,后续立法程序仍有调整空间,相关条款的适用边界尚待进一步明确。可以预见,产业发展的评价维度将逐步从技术突破扩展至技术与制度协同演进的综合考量。当法律框架开始对自动驾驶行为作出系统性回应,中国智能驾驶产业便进入了从资本叙事向商业文明规范过渡的新时期,其长远走向仍有待实践检验与法治完善。

